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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客家俗谚语在国小乡土语言教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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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雪莉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俗谚语 乡土 本土 语言 中心德目 七大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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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文獻探討,先確認目前的研究成果及實務教學的不足,做為研究本論文的依據;第三章以文獻分析、問卷諮詢、訪談法了解台灣客家俗諺語在國小本土語言教學之實際情形;第四章探討客家俗諺語教材在教學上的呈現,分析各年級使用版本和課程綱要、台灣客家俗諺語教材在中心德目和七大議題的運用;第五章分析台灣客家俗諺語在教學現況與策略;第六章總結全文。本研究以各校使用最多的翰林、康軒二個版本為研究對象,這兩種版本以人生哲理的客家俗諺語為最多;另外,也以學校的中心德目和七大議題為討論範圍,希望學生在學習生活習慣的同時,也能使台灣客家俗諺語深植學生心中,俾落實於日常生活裡。在學校常用或常聽的俗諺語以勸善勵志居多,客語支援教師教學現場最提倡親情倫理,教師可運用優良的客家俗諺語教學策略(利用朗誦、背誦、漫畫、圖片、故事、遊戲、話劇等方法),讓學生學習客家俗諺語,適時印證現實生活經驗,並善用媒體、教具來輔助教學,為客家俗諺語編入好聽的歌曲,實施「小老師」制度協助教師輔導同儕等。客家俗諺語是文化的瑰寶、語言的明珠,妥善的融入語文教材、或其他領域教學,可讓學生更多元的學習客家俗諺語,並使客家俗諺能綿延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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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话趋向词「转」语法探析:以台湾东势大埔腔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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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中信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大埔腔 东势 客语 趋向词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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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轉去」的句型,不曾出現賓語中插的「*動詞(V)+轉/倒轉+賓語(N)+來/去」句型。動詞的選用以移動動詞、領屬動詞居多,賓語則以客體賓語、處所賓語居多。對於「轉」與「來」、「去」位移認知,本文將「電話」、「網路」等「非面對面」語境列入分析範疇,從「主語」、「移動者」、「說話者身體空間」、「聽話者身體空間」、「第三者身體空間」、「說話者最初位置」、「聽話者最初位置」、「第三者最初位置」、「其他空間」等等參數,討論「面對面」與「非面對面」語境下,「轉」字的位移參照點選擇及位移方向判斷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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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意识与地域社会建构:以清代台湾“六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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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丽华
年份:200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六堆 粤人 义民 客家 地域联盟 历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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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组成的军事团练组织的称呼。早在康熙末,居于此地的客语群体,就因协助官军有功,部分被授予“义民”封号。乾隆末的林爽文事变中,下淡水“粤人”类似的团体,便被称为“六堆”。此后每逢变乱,“粤人”便组建军事组织,藉“义民”之名,以捕“贼”为由焚抢闽庄。“六堆”及其相关的“义民”形象被描述与记载的历史,展现了在移民社会背景下,国家意识形态如何透过“义民”符号渗入地方社会,下淡水地方的“粤人”,如何利用这一符号,进行地域权力的争夺。在这一充满矛盾的动态的过程中,咸丰年间,“六堆”由“粤人”组成的临时性军事组织,逐渐走向常规化;同治光绪年间,“六堆”成为常规的村际联盟的称呼,并与该地方久已存在的天后宫、大成祀典等多重的地方联盟关系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稳定的跨村际联盟;同时,以“义民”为身份认同的六堆组织,也发展出前、后、左、中、右、先锋堆的观念,并为地方社会多种地域联盟方式借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客人”、“粤人”等指称背后的观念演变,本文也试图揭示当代学者如何用现代学术概念“客家”重叙历史,历史资源如何被巧妙地重新组合、放置进新的知识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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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政治菁英与台湾宪政发展(194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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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欣如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客家 政治菁英 宪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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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與分析縱軸,預設臺灣客家政治菁英在憲政發展過程中,有其一定的政治角色與政治行動。主要研究問題有三:1.戰後臺灣採同化政策或多元文化政策,對臺灣客家發展有何重大影響?2.戰後臺灣憲政發展過程中,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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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客家改良戏之音乐研究─以「平板」唱腔演变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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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麦桢琴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客家改良戏 改良调 平板唱腔 老腔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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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和以電唱機播放的33又1/3轉唱片,以及實地採訪現今客家改良戲資深藝人的現場錄音。透過對上述有聲資料的採譜以及對不同時期的音樂特徵進行分析與比對,我們得以系統化的檢視【平板】唱腔音樂細緻的演變過程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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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游戏童谣在国小多元文化音乐课程中之研究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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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正芬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多元文化教育 国小音乐课程 台湾游戏童谣 阿美族童谣 福佬系童谣 客家系童谣 国语童谣 游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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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各族群童謠之相關文獻;接著再以遊戲理論將所蒐集到之臺灣阿美族、福佬、客家、國語四種語系之遊戲童謠加以分類,之後再以內容分析法探討其音樂特質與文化意涵。並進一步根據多元文化教育理念探討其在國小多元文化音樂課程中的應用與可行之音樂課程設計範例。
根據研究結果,歸納出如下結論:
一、以遊戲理論作為臺灣遊戲童謠之分類依據,更能將童謠中之遊戲性質
詮釋出來。
二、臺灣遊戲童謠之音樂特質與豐富的文化意涵,相當適合作為國小多元
文化音樂課程教材。
三、臺灣遊戲童謠具有豐富的多元文化意涵,其豐富的文化意涵相當適合
應用於課程統整之教材中。
四、研究者亦就遊戲童謠、多元文化音樂課程、多元文化音樂教材等方
面,提出進一步研究之相關建議,期能作為音樂學研究者、音樂教育
研究者,以及其他相觀教育工作者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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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台湾客家的男性气质 -以桃园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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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文毅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客家研究 男性气质 男性研究 Foucault 文化心理学 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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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對於未來相關議題的研究提出若干具體的建議。
我們藉由尋找客家男性氣質的過程,針對客家性別的氣質、角色以及從傳統到現代的客家男性氣質變遷情形分別加以探討,透過閩南族群的角度來看這些文化與性別所產生的衝突與調適問題,並從性別主體與空間兩種主要不同的面向來進行分析,再輔以男性研究的觀點、Foucault權力理論以及文化心理學的相關論述來詮釋客家性別的權力關係。本項研究係以質性研究的方法,半結構式深入訪談的方式進行,以蒐集相關資料,訪談先後訪談桃園縣境內的9位客家女性、16位客家男性,以及3位閩南女性、3位閩南男性,受訪者多為地方文史、教育、社會等相關背景或對客家文化、性別議題有興趣者。
研究發現迄今一般人對於客家人的印象、客家男性、客家女性的氣質,都仍然有一些很鮮明的印象。客家女性的氣質還是較符合傳統女性理想與道德的形象,而客家男性的氣質表現的特質,則往往是承續著傳統男子氣概的觀念,這反應出社會上為維護父權式的社會秩序,所持續建構的性別意識形態。事實上,客家夥房是一種不斷複製的標準化空間模式,它忽略了居住者個別的需求與性別差異。客家男性的空間自主性高於客家女性,活躍於夥房的公領域範圍,而客家女性則以私領域空間為主要的活動範圍,而且不論在真實生活之中或教化的觀念上都受到較多的規範與限制。客家文化的特殊性及封閉性,深刻地影響客家性別的關係,我們認為許多傳統的客家性別觀念是有必要重新建構其價值定位與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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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台湾客家舞蹈的文化再现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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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宜蓁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客家 客家舞蹈 文化认同 文化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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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家舞蹈發展的過程中,是否有客家舞蹈存在的爭議問題,並分析當代臺灣客家舞蹈的創作與特色,而目前發展的現況和遭遇到的困難為何,透過舞蹈表演又去再現什麼樣的客家文化,了解什麼是客家舞蹈呈現客家文化時使用的重要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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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共广电集团顾客管理策略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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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祯耘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公广集团 华视 顾客管理 关系行销 顾客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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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於是,本研究首先重新定義公廣集團的顧客,再來討論公廣集團如何管理顧客;而台灣是第一次面臨單一公共電視頻道擴展為公共廣電集團,所以需要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本研究有三個主要的研究問題:一、公共廣電集團的顧客包含哪些群眾?二、公視/華視對於各類顧客分別如何管理?三、整個公共廣電集團對內、對外的顧客關係,思考方向、管理策略為何(Overall Concept Strategy)?
而得到的研究結果如下:公廣集團需要經營的顧客有觀眾、社會大眾、公視之友、影音產品消費者;員工;政府機構、立法院、廣告商/企業主;節目供應單位、其他媒體;公民團體、策略聯盟對象、國際市場。
公廣集團的公視,要更加明確自己的主體性,做為領頭的一員,帶領其他成員劃分責任,包括顧客的辨識、自己本身電視台的頻道定位、對顧客重要性優先順序的排序和管理、跨組織的資源分配和取捨。公廣集團的華視,則在定位下必須要做出有別於其他頻道提供的樣式,建立屬於公共化商業電視的品牌和與廣告商連結的模式。對於整體公廣集團,則從建立完整可分析的顧客資料庫做起,不論產製、播出、與內部員工,或企業/廣告的關係,都必須以集團式的全觀角度來計畫,當公視、華視加入原住民台、客家台、宏觀台,公廣集團必需串聯起來,建立屬於各台自己的、但可以相互溝通的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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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客家族群文化权利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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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建荣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族群 少数族群 台湾客家族群 文化权利 集体权利 人权保障 多元文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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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同,不能直接將保障原住民族的法律用來保障客家族群。因此,對於客家族群權利的保障,本論文認為國際人權範疇的文化權利,最能符合客家族群解決上述問題的權利主張。
在國際人權文獻內,文化權利是與公民、政治、經濟、社會權利並列,這些權利之間具有不可分性,同時要求各國必須負起履行保障文化權利的責任。由於文化權利內容具有個人面向與集體面向,是故,文化權利也成為各國境內少數族群爭取集體權利的重要主張。少數族群及其成員為了能夠實踐文化權利,文化認同權利的主張最為關鍵,亦即,唯有能先具有文化認同權利,其他文化權利才能真正落實。這項文化認同權利,對於解決台灣客家族群所面臨的種種問題,提供權利保障與族群發展的重要依據。
本論文認為台灣客家族群的文化權利,可就三個層面來加以分析,首先,在「個人文化權利」上,客家族群成員在文化認同上,無論是「隱形」或「現形」,或「多元認同」,都是個人選擇的自由,而選擇結果,無論是族內或族外成員,都必須加以尊重;其次,在「集體文化權利」上,客家族群則可以要求國家,賦予增強族群的特殊權利,進而能鞏固族內成員認同,與吸引族外成員認同。至於在權利的主張上,台灣客家族群可以要求三項權利,即客家事務自治權、客語權利法制化以及族群權益代表權,藉以提升族群的集體文化認同,除了有助於族群集體認同的凝聚外,同時要求國家必須傾聽客家族群的聲音,提升客家族群的地位,公平對待,合理保障,共同建構多元文化的社會。
最後,國家對於客家族群的「個人的文化權利」與「集體的文化權利」,負起應盡的責任,兼籌並顧的思考與規劃,將保障及維護其族群與文化的權利,明訂於憲法或法律內,具體化與法制化的規範,對於解決當前台灣客家族群所面臨客語流失、文化保存、族群認同的問題,才能具有實質的助益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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