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
【姓名】 黄遵宪
【个人简介】(1843—1905)清末维新派官员,学者,诗人。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广东嘉应州(今梅县)人。光绪二年(1876)举入。旋捐道员。1875年任驻日公使参赞,悉心研究日本强国之路,并着手撰写《日本国志》。1882年调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当时美国排华风潮正炽,若干华侨被捕。他亲自探监,并据理力争,迫使美方释放在押人员。1885年回国后,继续编写《日本国志》,1887年书成,计四十卷,五十万言。内容主要介绍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迅速发展的经历,并针对当时中国的现状,提出兴工商、固国防,实现君主立宪及学习西方的主张,成为国人了解日本和维新志士推动变法的重要读物。1889年任驻英使馆二等参赞。1891年任驻英属新加坡总领事。1894年回国,在此期间,曾敦促清廷颁布保护华侨及允许华侨归国的法令。同年冬,调江宁洋务总局任总办。反对签订《马关条约》,曾与日本驻沪领事珍田舍己谈判苏州开埠事宜。1895年参加上海“强学会”,与康有为结为莫逆。次年,捐款协助汪康年创办《时务报》,宣传变法。1897年,经翁同龢推荐出任长宝盐法道署湖南按察使,一度担任长沙时务学堂总理。次年,参与创办“南学会”和《湘报》。常著文和讲演,宣传启迪民智。倡君权民权并重和地方自治,并布告禁止女子缠足。戊戍政变后,以参加新政被罢官,回里闲居,遂不复出。但仍不能忘怀于国家危亡,其《感事》诗中有句云:“忍言赤县神州祸,更觉黄人捧日难。”一生诗作甚丰,曾尝试口语入诗,提出“我手写吾口”的主张,反对拟古,为“五四”新诗运动之先驱。诗集有《入境庐诗草》、《日本杂事诗》,著有《日本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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