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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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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胡耀邦

【个人简介】(1915—1989)湖南浏阳人。1929年,入浏阳县中学读书。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到湘赣革命根据地,曾任少共湘东南特委技术书记,后在中共湘赣省委做儿童工作。1933年初,调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任反帝拥苏总同盟宣传部部长、青年部部长兼宣传部副部长。同年8月,转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少共中央局秘书长。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继续任少共中央局秘书长。1936年4月起,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宣传部部长。1937年4月,入抗日军政大学第二期一队学习。同年9月,任抗大总校政治部副主任。1938年,任抗大第一大队政治委员。1939年,调任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后兼任军委直属政治部主任。1942年起,任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冀热辽军区政治部代主任,晋察冀野战军第四纵队政治委员、第三纵队政治委员。1948年夏,任华北野战军第一兵团(后改称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兵团)政治部主任。1949年9月,作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代表,出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川北区委书记兼川北军区政治委员、川北行政公署主任。1952年起,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57年起,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第一书记。1962年,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兼湘潭地委第一书记。1964年11月至1965年10月,任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5年重新工作,任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负责人,再次遭到错误的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于1977年3月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同年8月,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同年底,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1978年12月,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书记。随后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兼中央宣传部部长。先后组织与推动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组织领导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等工作,主持制定和执行了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主持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2月,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81年6月,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81年6月,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83年10月,兼任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消极,1987年1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辞去中央总书记职务。同年11月,在中共第十三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曾当选为第一、二、三、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委员。1989年4月15日,由于心脏病突发,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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