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筹建全国客家文化生态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版次】第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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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同意梅县人民政府筹建“全国客家文化生态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梅县要在24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目前,梅县已全面启动示范区筹建工作,示范区创建规划、实施方案等工作正紧张有序开展。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是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工作。目前,广东省筹建中的“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共有7个。创建申报条件包括区域产业规范、品牌建设、质量信用、质量安全状况等。梅县获批筹建“示范区”,将享受质检总局在标准制(修)订、检测能力建设、检验检疫通关、行政许可审批、打假保名优、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促进梅县旅游产业发展,增强旅游产业竞争力有重要作用。(赖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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