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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批

作者: 出版日期:暂无 点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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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10版:客家

【入库时间】20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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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客风】

文化部日前正式发文,同意在赣州市设立国家级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赣州成为江西省第二个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城市。近年来,赣州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对客家文化资源加快挖掘保护、开发利用,于2010年4月启动申报和建设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工作。在赣州设立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增强赣南客家文化的影响力、辐射力、传承力具有重要意义。

(郭志勇张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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