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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落户”梅州,丰富了“世界客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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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2版:梅州新闻

【入库时间】2012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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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个值得梅州人民骄傲和铭记的日子:国家文化部为梅州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梅州成为继闽南、徽州、热贡、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后的第五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的一件喜事,也是我市在打造文化强市进程中的里程碑。“世界客都”梅州作为全世界客家人精神家园的地位进一步被肯定和认同。为了这一个时刻,梅州努力了许久、期盼了许久……

 基础:坚持不懈的保护传承

梅州是客家文化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和客家文化向外传播的核心区,具有强大的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在全球客属地区中拥有较为坚实的中心地位。这里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自然生态环境、文物古迹、村落城镇相互依存,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岭南客家文化。

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现有6个国家级、21个省级、37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个国家级、13个省级、35个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个国家级、7个省级民间艺术之乡,181处文物保护单位和51个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密集而丰富。这为我市创建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些独特的客家文化遗产是梅州巨大而宝贵的财富。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发挥这笔“财富”的价值,多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文化建设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在保护原生态客家文化资源和传承客家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文化建设的“头等工作”,成立了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并先后在中国客家博物馆等地设立了15个客家非物质文化综合展示点,建设了“非遗”资料档案室和“非遗”网站,编辑出版了“非遗”丛书,收集了大量的文字及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同时,还注重做好客家文化的传承工作,创作排演了山歌剧《等郎妹》、《山魂》,广东汉剧《尘埃落定》,大型民系风情歌舞《客家意象》等一大批传承客家山歌、汉乐、汉剧的艺术精品;建成了叶剑英纪念园、客家公园、东山教育基地等一批客家文化基础设施;通过举办两年一届的中国客家山歌文化节、启动“客家山歌手培养战略工程”和“客家山歌创作战略工程”等措施,积极培养山歌大师和山歌新秀。此外,不断加大嘉应学院客家研究基地、梅州市客家研究会、客家文化产业园区、客家媒体等建设力度,以客家为主题,扎实做好“客”字文章。而今,凭借着悠久的历史积淀与积极的文化创造,“世界客都”梅州已经成为全世界客家人共同的精神家园!

 意识:上下一心的“文化自觉”

作为客家文化的主要发源地和传承地,梅州更加清醒地知道自己肩上所承担着的保护和延续客家文化的重大责任!

2006年9月,《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颁发,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设立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和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消息传出,各地都积极开展争创工作。在2007年2月召开的广东省文化工作会议上,省文化厅主要领导提出由梅州市率先开展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工作。这一提议无疑为正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梅州打了一剂“强心针”。随后,我市迅速开展了研讨论证,并启动了申报和创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

市委、市政府对申报和建设中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大省”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作为“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振兴客家文化、建设世界客家人精神家园的重点工程,在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上进行了认真部署;同时,成立了市申报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

紧紧围绕设立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目标,我市举行了中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研讨会,专门邀请国内有关“客研”专家学者和国内客属地区的部分代表,对有关申报和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研讨;组织了有关人员到福建泉州、安徽黄山考察学习闽南、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和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撰写了调查报告,及时制订了申报和创建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开展非物质和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考证工作,重新规划各个保护区、保护基地和保护点的范围、界址和名录。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科学、实效、持久的规划目标,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文化生态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相结合、整体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的要求,起草了《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简称《纲要》),并先后邀请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的专家到梅州进行考察指导,对《纲要》进行了修改论证。2008年底,《纲要》顺利通过了国家专家组的论证,文化部于今年5月16日正式批准梅州设立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展望:活态传承的百年之计

所谓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通过有效的保护措施,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的良性循环机制,使人们的生产生活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相处,成为一个和谐并充满活力的民族文化生态整体。设立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要在责任区域内营造出一个有序的人文时空环境,建立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使梅州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自然景观得到科学、合理、有效的保护,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在整个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形成自觉保护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的意识。

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对梅州客家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意义深远,而梅州在保护客家文化生态中承担的责任将更加重大!

根据《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要求,我市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等研究单位编制《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简称《总体规划》),项目包括编制《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和若干个专题调研报告。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梅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将以“保护为主、活态传承、合理利用、重视发展”为总体思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传承群体为主体,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以文化空间和“文化基质”为保护重点;实现对客家文化的科学保护、整体保护、活态保护以及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发展;将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在严格保护梅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和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促进地方民生改善、文化繁荣、经济兴盛、社会和谐,实现梅州特色生态文化经济区跨越式发展。

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梅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而是一项系统而长远的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编制保护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以法规的形式开展保护和传承工作,积极推进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梅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为全国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成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使梅州客家文化生态得到更好的保护!(本报记者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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