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糅合客家文化和华侨文化的四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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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9版:理论与探索

【入库时间】2012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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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联邓锐

梅州是世界上客家人的主要集聚地和客商的主要发源地;是“世界客都”,又是广东省著名侨乡。千百年来,梅州人勤奋拼搏,锐意进取,糅合和发展了客家文化,建立了具有客家特色的华侨文化,创立了华侨精神。

我们要运用好梅州特色文化,并使之成为具有梅州特色的文化产业。

(一)发挥现有渠道的作用。长期以来,梅州市委、市政府结合自身的实际,将客家人喜闻乐见的汉剧汉乐和客家山歌制成文化产品,将反映梅州侨乡的新闻、风土人情的各种侨刊乡讯,向海内外发行,而且还向海外输出建筑师、厨师、教师等,使以人文、文化、建筑、民风民俗等为载体的梅州特色文化成为文化产业,走出梅州,奔向世界。

(二)调查研究,详细规划。建设梅州特色文化产业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系统工程,在搞清楚梅州特色文化产业主要具备客家和华侨这两个特色的前提下,结合梅州实际,对梅州特色文化产业进行专门调查,进行专门规划,保留、挖掘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三)全民动员,创新方法。建设梅州特色文化产业需要方方面面的紧密配合,需要真正宽松、优良的环境。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以“新思路”、“新观念”、“新方法”、“新手段”,整合社会力量,从小事做起,从小孩抓起,“借人之才为才,用人之力为力”,形成“人尽其才”的局面,为发展梅州特色文化产业提供最佳的服务。改变侨务工作由侨务部门“独奏”向以侨务部门为主、各部门通力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合奏”转变,积极对接,主动融入,依托侨胞,增强我市市场观念,改善文化产业结构。

(四)加强对华侨文化的保护。指定职能部门抢救性地进行华侨资料的收集、征集和汇编,提炼华侨文化和华侨精神,提高社会认同感,增强民族自豪感,树立华侨新形象,引导和激励华侨为家乡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奉献力量。要把华侨文化项目的保护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将华侨文化的保护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捐资赞助。尽快建立由人大、政协、执法部门、华侨、市民代表、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的协调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推动华侨文化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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