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报纸>闽西日报>  保护开发名城打造客家首府

保护开发名城打造客家首府

作者: 出版日期:暂无 点击数:12

【地址】 地址1 地址2

【版次】第02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21205

【全文挂接】

【全文】

长汀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客家首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开发已迫在眉睫。近年来,长汀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名城保护作为历史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对名城保护、开发、建设持续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全力推进名城建设取得实效。

2008年,长汀县人大在审议《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提出新调整的规划必须围绕历史、客家、红色“三位一体”特点,对长汀的历史名城,按“保护优先,适度发展,改善环境,提升品质”的思路,抢救濒临毁坏的珍贵文物和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街巷和古城格局,科学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原真性。随后,在制订《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长汀县文物保护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对长汀古城必须系统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将山川、名胜、古迹、革命旧址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保护体系。近年来名城保护与开发正按规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县人大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集历史、客家、红色、生态四种文化为一体的历史名城,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大名城保护、建设、开发力度,提升名城建设水平。2011年初,在该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的议案。随后,县人大组织市、县人大代表视察,跟踪督办。当年10月,又组成调研组,深入古城墙、店头街、水东街、天后宫等地实地察看,听取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关于名城保护建设的汇报,走访县人大代表、居民群众,形成调研报告。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议,要求从全局的眼光,从更高的站位通过积极有效的保护建设开发,使古城风貌得以再现,名城品位得以提升,激发旅游业迅猛发展,实现名城保护与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的多赢格局。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县人大十分注重保护整治历史文化物质资源,突出“一江两岸”的保护和重点恢复开发,提出“一江两岸”应“以水为根、以绿为主、以文为魂、以人为本”,打造“碧水、城墙、古街区、新景点”相互依存的古城形象。

目前,长汀县大力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妈祖文化广场,恢复妈祖亲水工程;在汀江畔的南寨征地150亩,投资兴建世界客家博物馆和世界客家母亲缘广场。汀江古城出口处新庄兴建的绿水工程已于7月初下闸蓄水,碧水、城墙、古街相得益彰。独特的古城风格为客家首府挺进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