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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客家的大埔示范

作者: 出版日期:暂无 点击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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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2版:理论

【入库时间】201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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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海

核心摘要:建设客家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就是让“美丽中国”从“美丽乡村”、“美丽客家”开始。“示范区”建设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既要让客家文化薪火相传、代代守护,又要激活其生命力,让其为社会文明进步提供精神动力与产业资源,保护利用好“非遗”与历史文化街区,探索一条城市建设与文化特色融合、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共赢之路。

以大埔县为试点,在大埔创建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下称“示范区”),有何现实意义与历史影响,这是一个需从理论到实践进行探讨的新课题。

我认为,第一,在大埔创建 “示范区”,有着历史基础与现实条件。作为“世界客都”,梅州之所以被文化部认定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因为其得天独厚的人文底蕴与历史基础。大埔又是梅州最具人文山水优势的地区之一。2008年大埔县编撰出版煌煌十部《大埔县历史文化丛书》,邀我作序,我大致浏览,不禁眼前一亮!见其人文沉淀、名人荟萃、民居建筑、非遗特色,等等,在整个梅州市堪称位居前列,具有厚重的历史基础。近年来,大埔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文化、措施得力、视野开阔,大埔人民群众热爱文化、民风淳朴,传承创新,创办“示范区”确有天时、地利、人和的现实条件。

第二,大埔创办“示范区”,是保护传承客家文化,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所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既要让客家文化薪火相传、代代守护,又要激活其生命力,让其为社会文明进步提供精神动力与产业资源,保护利用好“非遗”与历史文化街区,探索一条城市建设与文化特色融合、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共赢之路。

但是,毋庸讳言,文物保护与商业开发之间有许多需要解决的矛盾,如何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思想认识,抢抓发展机遇,瞄准“城乡美、农民富、县域强”目标,将“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科学发展,真正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出“示范”效应?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科学规划、分类指导

要树立“规划就是财富”的理念,在开展深度调查、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由政府和专家共同组成“示范区”规划委员会,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示范区”的保护、开发、管理,整合到城市发展整体规划之中,参照苏州、漳州、长汀等古城保护开发的先进经验,对新型城镇化与“示范区”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和控制引导,在商业开发中建立起生态保护的扶持机制,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典型民居建筑避免“建设性破坏”,注重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商业开发的协调与平衡。

二、保护传承、培养队伍

“示范区”关键要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注重对“非遗”传承人的关心培养。这几年,我在深圳发起组织“深圳客家文化节”,连续举办七届取得圆满成功,其中就有大埔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余耀南、客家山歌演唱家何穗生、客家音乐艺术家黄伟群等人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人才队伍是事业的关键,我们要像爱护“国宝”一样爱护“非遗”传承人,满腔热情培养年轻的“非遗”接班人。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要设立以“非遗”为核心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对“花萼楼”、“泰安楼”等典型民居建筑,对汉剧、汉乐、西河山歌、鲤鱼灯、“花环龙”等特色“非遗”项目,要小心翼翼地保护与开发。要鼓励优秀民间艺人授徒传艺,适当给予经费补贴,为“非遗”保护与人才培养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三、因地制宜、特色开发

“示范区”还要注重因地制宜、特色开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合理开发利用“非遗”,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让文化遗产融入社会,惠及民生。对于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文化遗产可因地制宜,特色开发。如大埔陶瓷工艺、特色小吃等均很有开发潜力。记得台湾著名客籍陶瓷艺术家朱邦雄博士曾对我说,大埔陶土土质优异,可以生产优质陶艺产品并形成产业规模,有无可能引进人才、共同开发?大埔小吃丰富多彩,能否结合客家土特产对发展旅游业进行整体营销?梅州作为“两岸客家交流基地”,大埔又是名闻遐迩的“将军县”,能否策划组织“海峡两岸大埔夏令营”、“将军后裔原乡游”等旅游项目,吸引海峡两岸客籍年轻人回乡考察观光,增强客家新生代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随着国家加大扶持原中央苏区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大埔作为苏区能否抓住机遇,精心策划红色旅游项目,将红色旅游与百侯、大麻等地的人文历史民俗旅游结合起来,适当增加参与性、互动性和体验性的特色游乐项目,通过整体规划设计,推动大埔乃至梅州文化创意与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最近,黄山市推出《古民居原地保护利用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严守“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基础上,个人或者集体,可以认购黄山境内文物价值不高、保护不力、原居民愿意转让的古民居。此外,安徽一些地方政府允许在政策范围内让古民居保护性异地搬迁,经过能工巧匠精心修复,保护性异地复原,打造成古民居博览园,形成以古民居为载体和特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商业融洽发展的格局,从而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大埔乃至梅州可有借鉴这些经验?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美丽中国”这一充满诗意的愿景。建设客家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就是让“美丽中国”从“美丽乡村”、“美丽客家”开始。“示范区”的创建,标志着大埔乃至梅州人民在文化生态保护方面勇当排头兵,是对梅州市委市政府与人民的文化自觉与文化担当的考验。“示范区”既是系统的设计工程,又是细致的社会管理工作,同时还是一个倒逼机制,通过“示范区”的建设推广,反过来检查城市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民生改善的细节,探索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在延续传统的同时,如何丰富当地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文物保护与商业开发的协调与平衡,最后实现“城乡美、农民富、县域强”,让老百姓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确实任重而道远。

(作者系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梅州市发展战略顾问、《客家人》杂志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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