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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山歌剧

作者: 出版日期:暂无 点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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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8版:文化公园

【入库时间】201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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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客家山歌剧是用客家方言演唱客家山歌的地方剧种,以梅县为中心,流行于梅州其他地区,以及惠州、汕头、韶关、江西、福建等毗邻地区。产生于建国初期,深受群众欢迎。

客家山歌剧用客家方言演唱,剧本不乏生动的方言,唱词有客家山歌味,基本上是七字一句、四句一首,间有多字、多句唱段,多用赋、比、兴手法,尤以比喻、双关见长。唱腔以客家山歌曲调为主,间杂竹板歌、民间小调、宗教音乐(主要是佛曲)等。唱腔结构以山歌连缀为主,也尝试板腔变化,或联曲、板腔结合,有近百种基本曲调已约定俗成,为各团编曲所常用。伴奏乐器中、西兼有,没有固定的头弦。表演多借鉴汉剧、采茶歌舞以及话剧、歌剧等表演技巧,注重从生活中提炼形体动作。

山歌剧能演古装大戏,但常以表现现代农村生活见长,并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剧目。《彩虹》于1965年赴京汇报演出,演职员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挽水西流》深受群众欢迎,其录音带在南洋广泛流传;《飘流的新娘花》获省鲁迅文艺戏剧奖;《虹桥风流案》被拍成电视艺术片;还有一批剧目获省各种奖励。《长泉情》1982年参加省文艺汇演获演出二等奖;《相思豆》1986年参加省第二届艺术节,获编曲、舞美、演出三等奖;此外,保留剧目还有《唱夫归》、《风雨亭》、《雪里梅花》、《螺丝姑娘》、《牛郎织女》等。

梅州市的专业山歌剧团有梅州市山歌剧团和梅县、兴宁、蕉岭、平远四个县级山歌剧团。(梅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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