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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婚俗的变化

作者:宋客 出版日期:暂无 点击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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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六版

【入库时间】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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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客家地区的男婚女嫁,总是遵循“六礼”旧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凡事按部就班,到了结婚的大喜日子,男家请客,亲戚朋友热闹一番。请客的过程,繁杂礼仪较多,大户人家为了体面更是不惜花费重金。成婚后三日新郎随新娘回娘家,旧俗谓“转

三朝”。为了显示娘家的热情,娘家人往往摆上几桌酒席,请来喝酒“高手”,直到把新上门的夫婿灌得酩酊大醉才肯罢休。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变化,一些约定俗成的婚俗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近年来,客家地区男婚女嫁绝大多数都是自由恋爱,有的男青年出门打工,回来的时候竟带回来四川新娘、湖南新娘、广西新娘。即使不出门的青年男女,也可能本村本土自个寻找媳妇,很少再通过“媒婆”传话。新郎新娘成婚的时候,要么到圩镇上的饭店请客,要么借用由宗族统一购置的碗头碗筷集中在家里请客,被请的客人送上“红包”以示庆贺,很少如过去送一块布、几个蛋、一只鸡等礼品了。新郎新娘不等“三朝”就可以到娘家做客。路程不远的,只吃个午饭就回家,不一定非要住上一晚才回家。新郎新娘结婚后大多跟父母一起生活,有了孩子后大多分家独立生活,如果要出门打工,则把孩子托给父母亲照看。自由恋爱给农村青年带来生活的动力,但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家庭带来不稳定因素,以至于离婚个案不断增多,兄弟之间、家族之间为抚养老人等纠纷时而发生。

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几十年了,农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大大加强。福建实行“一胎半”政策,即如果第一胎生了男孩,男女一方必须采取计生措施;如果第一胎生了女孩,则间隔四年才能生育第二胎,然后采取计生的长效措施。显然,由于农村人口的生存压力加大,过去多子多福、比家族拳头大、只求孩子数量不求质量的思想观念正被多子多苦、指望孩子成才、更求孩子生活质量方面转变。“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生育观念深入人心,“赚大钱盖新房”,成为新时代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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