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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方菁英之行事風格-從儒家與法治的價值觀來探析
作者:陳銘澤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調查研究  行事風格  台灣  儒家文化  地方菁英  法治價值 
描述:念之影響,其個人之基本特質又有哪些特徵?本文論特別感謝廖達琪教授提供「台灣地方菁英政治文化與決策影響力之研究」乙案之資料。本研究計畫為民主與地方統治(Democracy and Local Governance II)調查,由廖達琪,及密西根大學政治系的Samuel J. Eldersveld教授共同主持,並由「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贊助。縣市抽樣是根據區域、政黨主政、人口大小、窮富均衡等原則。台灣地區抽出的七縣市有基隆市、台南市、新竹縣、台中縣、嘉義縣、高雄縣、及花蓮縣。本研究之發現如下:一、菁英之儒家文化觀:大多數的菁英們皆認為儒家思想是重視倫常關係、維繫民心、保障社會秩序,且學歷愈高則愈認同。另一方面,多數的菁英們亦認為其受儒家文化的影響很深。然而在問及菁英們認為情感關係重要或法治重要?則菁英們的回答以重法治的略多於重情感。二、地方精英之法治觀念:大多數的菁英們皆不認同強而有力的領袖較優良的法律更重要;亦不認同法官在審判重大案件時,應該接受行政機關的意見;且不認為地方領袖如果為了地方利益而違犯法律是可以原諒的;更不同意政府可以根據現行法規處罰該項法規通過前的人民行為。另外,則相當同意沒有任何狀況可以允許政府忽視憲法相關的條款。可見法治觀比人治觀更受到菁英們的菁睞,菁英們大多數的法治觀相當強,因而亦可說是「理性」多於「感性」。三、地方菁英文化觀念類型:菁英之「法治觀念」之比例43.4%高於「儒家觀念」38.9%,而「儒法觀念並行」的比例有17.6%。男性菁英較偏向「法治觀念」,相對的女性菁英則較偏向「儒家觀念」,教育程度愈高、年齡愈低的的菁英皆向「法治觀念」的比例愈高。偏向儒文化觀比例最高的為國民黨的菁英,偏向「法家文化觀」的比例最高的為親民黨的菁英,而儒法文化觀並行比例最高的亦為民進黨的菁英,在職業方面主管級以上或具有專業之菁英較偏向法家文化觀,大陸各省市族群與有六成則偏向法家文化觀,而本省客家、本省閩南族群則比例參半;層級較高的菁英較偏向「法治觀念」;民代或社團代表較偏向情感面之儒家觀念;執法人員或政黨則較偏向法家文化觀。四、地方菁英改革態度─溫和行事:菁英們對溫和派行事之看法,菁英們除了不同意為了避免民眾誤解,領導者不應揭露所有事實外,其餘對於一個好的地方領導者,應避免做出導致地方分裂的事,即使這些事對地方很重要以及地方領袖需修正其作法以維持共識等都是持「同意」的觀念為多,可見持溫和派的菁英可謂多數。學歷愈低的菁英則愈偏向「溫和派」。五、地方菁英改革態度─改革行事:菁英們對改革派行事之看法,菁英們除了不同意領導者最主要的是堅持自己的信念,即使因此和選民的期待有所差距外,其餘對於對一個領導人來說,重要的是把事情做好而不在乎是否得罪人及民選的領導者必須以人民最佳利益考量來採取行動,即使該行動不受歡迎等都是持「同意」的觀念為多。六、地方菁英改革態度之─溫和行事、改革行事:菁英之改革態度分佈上,「溫和行事」之比例37.1%高於「改革行事」28.8%,而歸類於「溫和改革並行」的比例有34.1%。七、地方菁英之行事風格:持儒家文化觀的菁英的確與持法治觀的菁英思維上差異甚大,愈是偏向儒家文化觀的菁英,則其愈不偏向持法治觀,相同的愈是偏向法治觀的菁英則愈不持有儒家文化觀。另外,偏向儒家文化觀的菁英在行事風格上以溫和處事為多,而偏向法治觀的菁英則處事較為激進與改革。若綜合觀念取向及改革態度,將地方菁英的類型分為五類,稱為行事風格的話,「法治概念儒家行事」比例最高(27.6%)其次為「儒法概念溫和行事」比例為(25.5%)、「儒家概念溫和行事」(18.1%)、「法治概念改革行事」(15.8%)、「儒家概念改革行事」(13.0%),顯示地方菁英是以「法治概念儒家行事」、「儒法概念溫和行事」居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