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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婚姻带来的家庭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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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期号:第9期
来源:中国故事·新视角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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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根据他的记述,并结合其他史料,来逐一剖析李白的婚姻及其子女等情况。魏颢交待了在李白一生中,分别跟四位女人相结合的事儿,但是又有所分别。对于李白一前一后的两次婚姻,他用了“娶”字;而对于中间的两次男女结合,他用的是“合”字,表明这不算是正式的婚姻,而是一种“男女同居”的关系。 不过,魏颢却也用错了“娶”字。因为在古代汉人婚俗里,把女子娶进门,叫“迎娶”,或如通俗说的“娶亲”,即是以男性为主体的婚姻;而男子上女方家门做女婿的婚姻,则反过来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婚姻,就不能称之为“娶”,在古代叫做“入赘”,用现在通俗话讲,就是“做上门女婿”。 据李白自言:“……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见乡人相如大夸云楚之事,云楚有七泽,遂来观焉。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迹于此,至移三霜焉。”(引自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 这指的是李白在25岁出川后,便一直四处漫游,他见到同乡人司马相如的文章里,大为夸耀楚地云梦的湖泊如何神奇壮观,就慕名而来观赏,碰到离此不远的安陆府地,住着前代相国许圉师一家,把他招进门做了女婿,许家的一位孙女就成了李白的妻子。后来他们还有了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叫平阳;小的男孩叫伯禽,乳名明月奴。李白的后一次正式婚姻,同样是被“见招”,做的是另一位唐代宰相宗楚客家的上门女婿,李白“宗夫人”即是宗楚客的孙女。 在我国古代,男人做上门女婿的社会地位是相当低贱的,被当时人们视作为“异常之举”。以男性为主体的婚姻习俗,可溯源到我国的周朝。那时,由于以父系为中心的婚姻伦理观念得到加强,而后“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则成为封建社会人伦关系的重要准则。男子汉肩负着顶门立户,维持自姓血脉相承的大任:而女子出嫁到男家,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事儿。那么,作为一种反常现象,男子汉到女家做“上门女婿”,就被人们贱视而待了!因而古人对此用了相当精妙的“入赘”一词,来给以称谓。 “赘”在汉语里的解释是“多余的”,比喻“剩余之物”。汉词中,对多余的话叫“赘言”,对人们皮肤上生长的瘊子,叫“赘疣”(比喻多余而无所用),对男子做上门女婿,便称之为“赘婿”。在我国秦汉之时,是把“赘婿”当成罪犯等“五类分子”对待,还要把他们强征到边关去做苦力,称之是“谴戌”。到了唐朝,虽然当时社会风气已较为开放,但在汉人聚居地,由于接受儒学传统占据主流,儒家伦理观念仍是“正统”人们心中一道难以逾越的藩篱。 那么,李白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接连两次甘当“赘婿”呢?究其原因,一方面讲,李白毕竟出自“胡地”,在回到巴蜀江油偏居后(当时亦称为西南夷),那里也杂居着以“羌胡”为主的许多少数民族,他必会受到当地婚俗世风的影响。所以,对于深具豪放本质的诗人李白来讲,他是不会在意于内地汉人的“世俗之见”的。 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在李白出生地碎叶,以西突厥人的活动影响最大。当时生活于西域之地的各民族,还存有许多母系氏族社会中遗留下来的风气,且突厥族的社会发展,相比汉族要落后许多。他们突出女性的身份地位,婚俗上往往体现于“女婚男嫁”。 在玄奘写的《大唐西域记·序论》上,就讲述了这样一段关于西域习俗的话:“黑岭以来,莫非胡俗。……(其)嫁娶无礼,尊卑无次,妇言是用,男位居下。”而在《隋书·北狄传》中,对突厥族人的风俗也有一说:“(他们)虽姓氏各别,总谓铁勒……唯丈夫婚毕,便就女家,待产乳男女,然后归舍,死者埋殡之,此其异俗也。” 因此,我们对李白是否汉人姑且不论,但可以肯定一点,他是出自西域迁来的家庭,必然要受到突厥文化的影响。李白对于先后“入赘相门”为婿之事深感荣光,并时在诗文里得意自鸣。可见在他的心理上,并没有这层阴影,也显出李白“奇”的特征。不过事情也不是这么简单。李白对于自己的婚姻大事,是有着想“攀附名门”来提升身份地位,便于结交权贵,跻身于仕途考虑的。也就是说,李白的某些行事作风,也存在未能免俗之处。 然而事与愿违,李白的婚姻选择,并没有给他的事业发展增添多少筹码,倒使他在家庭问题上平添了几许愁绪,尤其是对养育子女方面更是欠账难偿!李白虽然在漂泊流离时,对其儿女们表现出深深牵挂且愧疚万分,但这弥补不了他所造成的子女在育养问题上的伤害! 安陆府的许相国家族,曾经在唐初至高宗帝年间显赫一时,但时过境迁,因无后人在朝为官,难以为李白提供较大势力的保护伞,主要是给他解决了衣食等生活问题。李白是以“酒隐安陆,蹉跎十年”之语,来概括他在安陆所度过的近十年的落魄生涯的。 仅是因为他错将安州长史李京之,误认成自己的老朋友魏洽的这桩“小事”,竟然也惹得李长史大为不快,差点就被“缉拿归案”。为此,李白不得不上书李大人,再三以卑词谢罪,信中说道:“(李)白孤剑谁托?悲歌自怜。迫于惶,席不暇暖。寄绝国而何仰,若浮云而无依。南徙莫从,北游无路。”由此可见李白当时的处境,是多么的窘迫无依。 唐开元末年(约736年),许氏夫人不幸病逝,这可是对李白家庭上的重大打击。有许夫人在,对他们两个小孩的育养照料,是不成什么问题的,许家人里也不能公开反对。于今许氏不在了,基于李白是上门女婿的身份地位,且常年奔波在外,有谁愿意挑起抚养他的小孩的重担呢?如果说,原先许家人对李白还只是冷眼旁观,背后闲言碎语,而现在却会公开地指责他的许多不是之处了,再加上李白在安陆混得并不好,社会空间对他似乎很有限。 时年36岁的李白,骤然间感到了内外交困的巨大压力,他是很难再呆在安陆许家了,匆忙间携儿带女,移居到东鲁(山东)之地。后来李白跟友人提及到这段艰难的岁月,诗中言: “少年落魄楚汉间,风尘萧瑟多苦颜。” 李白寓家之地,是在兖州郡瑕丘城(郡政府所在地,今山东兖州县)的东郊外,这里距离曲阜仅约三十里路程。这时李白仍将主要的精力放在隐居山林、以隐求名、扬名入仕上面。但家里两个几岁的小孩靠谁照管呢?这同样是李白不得不考虑的大问题。于是,他只得跟一位刘姓女子匆匆开始了“同居”的日子,这不过是想让她尽到照料小孩的职责,因为李白是没有可能在家里“陪老婆”的! 不料这小女子,看大诗人李白完全不那么回事儿,人财俱无,兴味索然,便赶紧抽身走人。无奈之下,李白又求得朋友介绍当地一妇人,算勉勉强强地凑合着过(也是没有履行婚姻大礼的同居形式)。那么李白自己呢,虽然对这妇人的小心眼非常厌恶,但也只好就这么着了。至于魏颢讲这位妇人生下一儿子,并取名“颇黎”之事,李白以及其他人从未提起过,多数学者认为这是误记,不知所云。 就在李白长期奔走无成,深受困顿落寞煎熬的时刻,他终于时来运转,接到了唐明皇的诏书,命他进京朝觐。李白临行之前,作有《南陵别儿童入京》-诗,反映出了他当时的心情和感慨,大有欢欣之余而又对家庭问题的不满意。诗言: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李白在这首诗里,透露出两项涉及到家庭的事情:一是他的两个孩子尚小(此指女儿平阳和儿子伯禽),见到久别的父亲后高兴不已,欢喜地拉着他的衣衫寸步不离;二是对轻视于他的家中妇人很不满意,并用了汉代名士朱买臣的典故予以斥责。 李白用此典故,当出自两方面寓意。一是因为自己常年漂泊在外,又无所建树,这样没能得到同居妇人的理解和尊重,还嫌弃他无能。先是刘氏鄙弃离去,后是“鲁地一妇人”也多有白眼非言,均属买臣之妻一类的世俗小人,给自己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痛苦,故用典嘲讽之。二是两个小孩因前妻所生,故未能得到同居妇人很好的照顾,使自己心感不安,便用典告诫“鲁地妇人”:你可要尽心照看好他们,等我做了京官,不会亏待你的! 从李白奉诏进京,到后来被迫“赐金还山”,在开始以开封为中心地(十载客梁园)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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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读本 宋非凡:平凡小丑的“百万”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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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卡玛
期号:第14期
来源:爱人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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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意开始的——一直都是一个爱动脑筋的人 我的老家在山东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小时候就常帮助父母下田拉犁、牵牲口,父母说我那个时候干活就爱动脑筋,总想着有什么方法可以省力气,说我训练自家的牛,可以认识自己家的路,这样每次放牛,我只负责把牛牵到草地上,然后就找小伙伴玩去了,牛吃饱喝足,自己回家。“那时候就看出来你机灵!”父母现在总爱回忆这些往事,未了总要夸这么一句。 看着父母的辛苦,很小的年纪我就意识到将来一定不能走和父母同样的路。16岁初中刚毕业我就来北京了,几乎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但我心里一直有个目标,那就是自己当老板,挣大钱。 或许就是有这么一个目标吧,我就显得和别的打工仔不一样,别人打工就是为了挣点儿工资:我打工,更多的是为了学习.比如在餐馆打工,我就会和老板.厨师聊天,了解经营一个饭馆所要面对的问题和后厨的工作流程以及管理方法等等。我做小买卖,我就非常注意研究顾客的心理,同样的货色,不同的推销方式,不同的摆放方式,就可能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所以我无论做什么买卖,都比同行的生意要好。 这样在北京摸爬滚打了五六年,到2007年的时候,我手头已经积累了一些钱,一直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投资项目。 有一天,我在王府井逛街,看见有许多小姑娘在卖花,她们走到逛街的人面前,说”先生,您要买花么?给您身边的小姐买束花吧。”我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发现路人并不接受这种推销方式.很多人看见卖花姑娘就绕着走,有的即使被拦住了,也流露出厌烦的情绪,更谈不上买花了。那些卖花姑娘一趟街走下来,卖不了几束。 那几天,我就一直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换作我来推销鲜花,我要用什么方式才能让顾客比较乐于接受昵? 茶饭不思地想了好几天,晚上睡不着觉,我就去住处附近的夜市闲逛,我看见一个穿着一件大熊猫的衣服脸上画着黑眼圈的人在卖玩具,生意特别好,许多人排着队等着买!我心里一动:如果扮成小丑来卖鲜花,会不会很吸引眼球很招人喜欢?我从小就爱看马戏团的小丑表演,那些幽默滑稽的小丑总是让我看不够。 这个想法一旦冒出来就再也下不去了,我征求身边的老乡们的意见,没有一个人支持我的,他们的观点都是:小丑只有在马戏团里可以见到,突然在大街上出现.肯定好多人接受不了,没准还以为你是神经病呢。 可是这么多年做小买卖积累的经验告诉我,这是一个不错的创意。无论如何,我想试一试。小丑鲜花初战告捷 说干就干。我找了家小裁缝店,给自己设计了套小丑服装,一半红一半黄的连衫裤和尖帽子,花了200多元。还用半个乒乓球做了个鼻套儿。然后买了口红,给自己涂抹了一张麦当劳叔叔的大嘴,再对着镜子反反复复练习做鬼脸。看着镜子我愈发找不到感觉了:就这么副样子。顾客能买账么?到了晚上,打扮成小丑的我,去花店买了几柬鲜花,忐忑不安地站在了后海的酒吧街上。路人看见我,纷纷围拢了过来:“哎哟喂,快看嘿,真好玩,这是干吗的?” 知道我是卖花的以后,一个小伙子说:“今天是我女朋友生日,她在酒吧坐着呢,你给她送一束花去吧!”当我把花送到那个女孩的手中,并模仿马戏团的小丑做了一个滑稽的鬼脸,用很卡通的声音祝福她生日快乐的时候,女孩开心得哈哈大笑,并且拉着我要和我合影。那个小伙子见到女朋友这么兴奋,一高兴,给了我500块钱。 那天晚上,后海的酒吧街上,最风光的估计就是我了,手里的鲜花被一抢而空,百分之百的回头率,还有不少中外游客争着和我拍照留念,一个晚上下来,我净赚了700多块! 初战告捷,我打定主意要开一间“小丑鲜花专递”店。事不宜迟。半个月之后,我的花店就在后海附近的旧鼓楼大街上开张了,门口的牌匾上写着“小丑送花,包你开心”,与此同时,我决定将自己的名字改成”宋非凡”—一非凡的创意,非凡的梦想,我喜欢非凡的人生。我的名片上印着:北京01号小丑宋非凡。 4平方米的小店,摆上花架,基本就没有人待的地方了.通常我都是站在门口上班的,客人来了,也只能站在街上和我谈买卖,这还不算什么,最辛苦的是里里外外全部是我一个人.每天凌晨,起床化妆成小丑,骑车去花卉市场上货,打理后再按订单送花上门,那时候就怕看见五环以外的单子,要累死我呀!夏天的正午,街上没多少人,只有我,在烈日下埋着头骑车,还要穿着密不透风的小丑装,那个汗呀,把脸上涂的颜料都冲没了,身上全部起了痱子,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每天把那套小丑装带在身边,等到了顾客家附近的时候,再找个地方换上。一天下来.有时候骑车下班的时候,骑着骑着,竟然睡着了。幸亏夜深街上车很少,否则真够危险的。 辛苦是辛苦,可是现在回想起那时候,记得的不是苦,而是那种创业的激情和梦想成真的幸福感。一个穿得花里胡哨的小丑,整天骑辆电动自行车,驮着个带“小丑花店”订花热线号码的鲜花箱子.满北京大街小巷地送花.这个“活广告”使我的小店订单源源不断,情人节时一天二三百份订单,忙不过来不得不拒接。 我永远不能忘记我将小店所赚的第一个一万元存进银行的瞬闻,心里那种感觉,真是像喝了蜜一样甜,觉得浑身都是劲,再苦再累我也不怕,因为看见前方的光亮了,我知道只要自己全力以赴往前奔,我梦想的一切就触手可及! 再接再厉又出奇招 由于生意越来越好,我租了一个更大的花店,又雇了三个送花的小伙子,我再也不用亲自风里来雨里去地满大街送花了.但我是个不安分的人,一闲下来,我就开始琢磨怎么样把我的“小丑鲜花”做得更有特色——其实北京城的鲜花都差不多,价格也都莲不多,可以琢磨的,也就是在这送花的方式上。 有一天我看电视,电视里一个魔术师在教观众表演魔术,我跟着试了一下.觉得很简单嘛,我想,如果我让我的店员也学会一些简单的小魔术,这样在送花的时候,给人家表演一两个小魔术,肯定特别有意思,特别受欢迎! 一整夜我都被自己这个想法激动得睡不着,第二天一大早就去书店买了一本简单的教人玩魔术的书,自己先在家里练,练熟练了,再轮番培训我的店员们,现在我那些店员,哪一个都能现场玩几个魔术。这个服务项目一推出以后,口口相传,我花店的订花电话筒直成了热线! 生意火爆,我又相继开了两家分店.第三家店正在筹备之中,还开通了网上鲜花超市,为了防止别人克隆我的创意,我早早给“小丑花店”注册了商标,一年下来我的收入将近百万元!成功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有时候自己想想都觉得像是在做梦! 我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老板,赚钱是开心的,但是更开心的是看到自己的事业给别人带来的快乐。 这方面的故事真是太多了。比如一对夫妻吵架,妻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丈夫几次去向妻子认错,都被骂了出来,丈夫没办法,找到我们,我想了一下.觉得在妻子余怒未消的情况下送花肯定起不到什么效果.于是就事先准备了一个丈夫跪着的画像.旁边写着几个大字:老婆,我错了,请你原谅我!这样我们的店员去送花的时候,先给那位女士变魔术,三下两下,“哗”的变出那幅画像,把那位女士给逗得愉快地接受了那束鲜花。当天晚上,我们就接到那位丈夫打来的电话:“嘿,你们真神了嘿,我老婆自己回来了!” 事业步入正轨.我终于可以考虑和女朋友结婚了。来北京将近10年,苦苦奋斗了10年,如今的我,算是拥有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事韭.爱情.房子,车子。现在花店的形势一片太好,还有很多外地的花店和我们联系要加盟,也许以后全国各地都能看见“小丑鲜花”昵!我相信,我的明天会更好! (未经作者许可,本文禁止转载、改编和网摘) 编辑/艾葭ajjia5200@aiten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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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口,一些蔓延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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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启文
期号:第6期
来源:芙蓉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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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还是与水有关,那时候这里建起了凤岗新圩。圩,是南方最常见的事物,是人类在江河湖州或海滨滩涂地带用堤坝围起来的封闭人居生活圈。在我的故乡,干脆就叫围子。一个围子里,就是一个血缘聚居的群落。 水,加深了我对这片土地的印象。踏上这片像大海般起伏的土地,没有高山,只有绵延的丘陵,一路逶迤着向着南海纵深而去。河流在海相碳盐岩和灰黑色、红色、白色的石灰岩中穿行,只有流水可以洞穿它们,让世界露出部分真相。岭南赤红色的土壤像血一样弥漫在水中,在激流中颤动。一个上午,我就差不多经历了八九条河流。但一个凤岗人告诉我,这其实是我的错觉,流经凤岗的其实只有一条河。这条河,古称九江水,近代称石马河,一直叫到现在,只有一个原因,她在流经樟木头时,河中出现了一块巨石,形似一匹骏马,这石马,变成了一条河的象征,也成为了一种命名的方式——石马河。这是东江的一条支流,源于深圳宝安龙华镇大脑壳山,也有人说她的源头就在凤岗雁田村。对于河流的源头我从不深究,越深究越糊涂。或许她原本就有几个源头,又或许凤岗雁田和那个大脑壳山差不多就在一个地方。但不管怎样,一条河的流向早已注定,她将一路穿越深圳宝安的龙华、观澜、东莞的凤岗、塘厦、樟木头、企石,最终注入东江,汇人珠江,在虎门珠江口浩浩荡荡人海。她以一百六十余华里的生命长度,营造了一千多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对于这片土地,她是一条母亲河,献出了母性的血液和乳汁。 忽然发现,我可能绕得太远了。我在其间反复穿梭,只因一条河有太多的回环往复。在这样的错觉中,甚至是迷失中,我一直找不到那个历史的人口。但我有一种直感,如果那些传说中的碉楼真的存在,在那个水路运输时代,它决不会远离河流,一定就在某个围子的关口。人类构筑它的唯一意义,就是让它处于一种临界的状态。 我的感觉是准确的,随着视线的不断延伸,一直延伸到清末民初,一座碉楼如同在岁月之河中浮现出来。一座冷漠、荒废却依然兀自耸立着的碉楼。一种倔强的坚持。一个古老的塘沥洞,或说不上多么古老的凤岗,也许就隐身于这样一座碉楼里。 钻进碉楼,楼道狭窄,隐晦,让进入的方式变得异常诡秘。绝对不是巫术般的迷宫,这是一座直截了当、棱角分明、对外部世界充满了警觉和敌意的顽固堡垒。可以摧毁,但从不倾斜。潜入,如同进入了黑色的夜空。风在狭窄的楼道里传来的回声,嘶哑,短促,像一个老人弥留之际的咳嗽。我的样子显得鬼鬼祟祟,莫名的恐惧让人脱离现实。有人在这碉楼里看见过狐仙,还有人在一堵被雷电击穿的墙道里看到过一堆白骨。这是一个客家老人说的,他就住在这座碉楼的隔壁,是离历史最近的一个证人。但他的鬼话并没有把我吓住。恐惧的感觉是随着更深的潜入慢慢袭来的,直到完全把我笼罩。随着楼道曲折向上,一排排空洞,在厚重的的砖墙上生成,那是当年的嘹望孔,火炮与火铳的瞄准和射击孔,隐藏着警觉而诡异的光芒。遥想当年,这每一个空洞后面,都趴着一个凤岗的汉子,他们彻夜不眠地瞪着通红的眼睛,盯着试图接近这座碉楼的一切阴险的图谋。 一种强烈的诱惑,让我挨近了那个空洞。眼前一阵发黑,它已黑如焦炭。我心里兀自一惊,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恐慌感和荒谬感。 是谁建起了第一座碉楼?不是没有答案,而是有太多的答案。每一座碉楼的后裔都想把他们的祖先推到中国第一的位置上。在凤岗,在开平,在岭南无数的如蜂巢般的自然村落里,也许在同一时间,几乎就构筑起了这样的一座座碉楼。对此,我同样不想深究,越深究越糊涂。历史的事实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以前,凤岗就建起了一百三十多座碉楼,最矮的也有三层,最高的高达九层。好像还没有超过九层的,九,已经是一个最大的数字,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种极限了。人类建造这些碉楼的目的非常简单,当一个国家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子民,无助的老百姓就只能全凭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来保护自己。这个念头可能最初在一方富豪的脑子里产生,很多都是在国外赚了钱回乡置业的华侨,在他们拥有了财富的同时,他们意识到了这些财富可能带给他们的危险、他们身家性命的脆弱。那些平民苍生,在惶惶不可终日之下,或依附在富人的羽翼下听命于调遣,或利用宗族和村里的公偿田积累的资金建造碉楼以图自保。每一座碉楼都是民间的自卫防御工事,再配备一些枪支弹药和由村里的青壮年组成自卫力量,一个局域安全网便形成了。他们没有任何进攻和扩张的意图。他们的防卫半径和火力射程都严格控制在足以保护自己不受侵犯的范围。在一个以夜不闭户为理想的国度,一座碉楼的建立,其实就是对世界不信任的开始。人类以这种决绝的方式,表达了他们在那个时代的极度的不安全感。 这不是风景,更不是生活,而是人类被逼到山穷水尽的最后生存依据。 一座碉楼,到底能承受多少悲壮?那年月,白天有明火执仗的土匪,夜里有神出鬼没的盗贼,还有穿着各种颜色军装的粮子。但真正和风岗人发生过激烈交火的还是来自海上的敌人。这是他们的宿命,他们离大海太近了。 雁田抗英,是被很多历史教科书遗忘了的一段历史。对于这段历史,雁田人的心情在岁月的嬗变中似乎也越来越复杂。一个假设由来已久,如果不是有太多的血性汉子,这里或许早已不是东莞的地盘,而是香港新界的一部分了。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也就是戊戌变法的那年头,在香港沦为英国殖民地后,英国政府又威逼清廷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九龙半岛及附近两百多个岛屿为新界。此时,衰老而疲惫的那拉氏就像一个怨妇,每天在晨昏颠倒的深宫中摸索着自己凋零、枯萎的白发,暗自嗟叹,而对于南海边那一片遥远的即将沦陷的土地,在她干枯的老眼里,也不过几根脱发而已。一纸屈辱的条约很快就签订了,甚至早已没有了多少屈辱的感觉。翌年春,中英双方官员根据条约勘定了新界,原定于四月十七日交接新界租地,但英人根本没有把大清帝国放在眼里,他们对即将到手的肥肉似乎有点等不及了,还没等到交接的时间,一千多名全副武装的英军便提前开进元朗、锦田、大埔等地,这简直就是强盗,但哪怕成了强盗他们也要保持伊丽莎白女王陛下皇家部队的威仪,在嘹亮的军乐声中,他们徐徐地升起大不列颠的米字旗。旗帜下的英军阵容整齐,闪光的军徽,闪光的马鞍,一齐朝着他们祖国的方向,列队行礼,每一张脸上都闪烁着征服者的光荣和神圣。 英国人没想到,大清王朝好欺负,中国老百姓却不好欺负。在他们眼里,中国的老百姓是微不足道的乌合之众,那些鸟枪和火铳是滑稽可笑的,但一支由数千人自发组成的老百姓的抗英队伍突然对他们开火了,在激战中,雁田五百壮士披挂上阵,从凤岗赶来增援,一个叫造歪的英酋被火枪击中,从大洋马上一头栽了下来。在中国老百姓的嘶吼声中,女王陛下的皇家部队再也无法保持军人的风度,他们拖着中了七枪的首领一路狼狈地逃出了新界。但没过几天,英军又卷土重来,这一次他们的野心更大了,在占领新界后,他们又越过罗湖河占领了深圳四周的大片土地,占领后来一位中国老人在南海边画的一个圈。但英军的炮弹还在飞向更辽阔的夜空,他们扬言要一直打到石龙去,把东莞石龙以南的土地全部扩大为他们的“新界区”。大清的国门有太多的漏洞,凤岗雁田一下成了抗英的桥头堡,一千多雁田人在祖先的龙眼树下歃血为盟,在他们冲入敌阵之前,已叮嘱他们的家人给自己挖好了坟坑。随后又有东莞各地组成三千多人的志愿军赶来增援,他们与沦陷区的一支支抗英农民武装沿着石马河的丘陵修筑起二十多里的防线,架起一百多门从虎门调来的大炮,夜袭英军,一直将英军像撵鸭子一样驱赶到罗湖河以南。从那以后,英军再也没有越过新界。 这该是历史上罕见的奇迹之一,一群中国的老百姓打败了强大无比的英国正规军,凤岗雁田也因此被恬不知耻的清政府赐封为“义乡”。但这段历史似乎又有太多的吊诡,应该说,凭绝对的实力英军完全可以一次又一次卷土重来,但他们没有来,真的没有来,他们也许不仅考虑过战胜这些中国老百姓的代价,更考虑过统治这些老百姓需要付出的代价。一种井水不犯河水的格局从此注定,英国人在新界那边拉起了铁丝网,中国的老百姓在这边修碉楼。’——这些碉楼也许与那段历史事实没有直接的关联,但无疑与一种大敌当前的、高度缺乏安全感、高度戒备的民族心理有关。 英国人后来没有来,但野心更大、也更残暴的日本人来了。就像当年的英军一样,日军在这里遭遇了最顽强的抵抗,这里有凤岗人自发组建的武装自卫队,还有多支抗日游击队以及后来的东江纵队,他们以一座座碉楼为堡垒,在这堡垒背后还有很多坚强的堡垒户。英国人曾经估量过的那种必须付出的代价被日本人验证了,这些嗜血的食肉动物,在这里把人类的一切邪恶发挥到了极限,烧、杀、抢、掠,残杀婴儿,强奸妇女,但他们可以蹂躏这片土地,却始终无法征服这片土地。他们不得不对同一个村子进行反复扫荡,对同一座碉楼进行数十次、上百次的反复攻击。这倔强的碉楼上,现在还有日